1.适用国民经济每个行业任何单位组织申请认证
2.法律地位证明文件:(包括:企业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、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、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)的复印件。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,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(适用时)。
3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。
4.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、资质证书、强制性认证证书、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等的有效期内复印件。
5.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,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文件: 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;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; 组织机构图; 生产或服务流程图; 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清单; 施工、勘查、设计、监理、物业管理、房地产开发、保洁等单位还应提供所有正在实施的项目的现场(包括规模、进度、地点等)的清单,加盖公章。